唐山市2009年直属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建设一支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市直属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共38名。(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 未就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不含市直院校人事代理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二)报名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3、身体健康;4、符合聘用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三)收费按市物价局批示,每人收取人民币一百元。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说课,总成绩为100分。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从事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应用等。笔试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说课。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时,缩减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说课环节。说课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说课内容为所报教学岗位的教学内容。在考生抽取题目后,给20分钟的准备时间。按笔试成绩占30%,说课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出现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五、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分别由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六、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唐山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档案及人事关系转至市人才交流中心。七、时间安排报名:8月14日-18日,地点:唐山市教育局人事处(西山道7号,市八大局院内4号楼421房间)。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近照一寸2张、报名表(唐山教育信息网下载)。8月2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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